学字【2020】43号

各学院(部):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贷款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申办流程。

    二、做好对申请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调查工作,对申请学生的品学情况进行评定,按要求做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准备工作。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

    6、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得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7、在一个学年内,每名学生只可以接受一种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已经获得或预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此次(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四、所需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审批表》两份(附件1),要求:两份均为手写原件,不可复印、不得涂改;

    2、《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附件2),要求:两份均为手写原件,不可复印、不得涂改;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附件3),要求:手写原件,不得涂改;

    4、学生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需清晰复印在一张纸上,有效期在2021年7月以后;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提供学生信息和学籍注册记录两页,复印清晰;

    6、2名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要求:正反面需清晰复印在一张纸上,有效期在2021年7月以后;

    7、如有曾用名提供户口复印件一份;

    8、上述材料请按1-7顺序排好后用回形针或夹子夹好,便于后续审核。

    五、申请材料基本要求:

    1、各学院(部)国家助学贷款负责老师须指导申请贷款学生用黑色钢笔或水笔逐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各学院(部)对填写的各项数据严格审核,要对所有贷款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注:附件表格上有色标注部分在正式填写时请删除)。

    2、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用EXCEL格式输入(附件4),各学院(部)收齐后统一把电子文档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yqgu@suda.edu.cn;研究生:hetianxu@suda.edu.cn),同时打印一份加盖公章连同其它申请材料分别报学生工作部(处)华丰楼304和研究生院蕴秀楼305。

    3所有申请人必须由两位熟悉申请人情况的我校在职教职工见证(即附件2中见证人需为我校教工,不可为父母、兄弟等亲属),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证明。

    4、如有疑问可加QQ群799806395咨询。

    六、材料报送时间:

    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学院(部)负责老师将所有的电子材料(花名册)与纸质材料(花名册+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院(本科生咨询电话:顾一清 67169512,研究生咨询电话:和天旭65225391)。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08-03 16:04:30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徐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