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3】82号 各学院(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中国梦”精神,加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根据《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文件及《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助[2013]7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 ),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二、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荐报送最多2篇主题征文。 四、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评(部)选推荐(11月15日前) 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学生登录中国校媒网“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传播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文章附件一并发送至学院相关负责人邮箱。同时,需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官微。 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征文,并于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推荐(11月15日-11月30日) 由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的所有征文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优秀征文,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高校“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征文表彰 此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2013年12月,经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主办方组成的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50名。1名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50名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50名组织奖的获得单位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注:奖项授予对象:特别奖:在校受助生;青春励志奖:在校受助生及在校受助生同学;杰出奖、优秀奖:符合条件的所有投稿人;优秀组织奖: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国各高校。) 同时学校也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公示表彰。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认真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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