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9】86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励志成长成才的故事,使学子们鲜明地感受到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使他们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 120-180字,表达方式不限,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历层次、获国家奖学金时所在年级、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和主要亮点等基本要素。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的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大学××学院××专业××级本科学生。本科三年级获国家奖学金,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篇。身残志坚,在××坚持志愿活动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2.照片提供 提供照片2至7张,要求至少包含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生活照动作可以比较随意、放松些,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以.jpg格式存放。 3.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各级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文章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导师、同学或学校部门的视角)人物通讯形式行文。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和空格。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和较强可读性;文笔流畅,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结构匀称,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二、优秀事迹材料申报对象:苏州大学2019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 三、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数量:各学院(部)择优推荐0-2篇。 四、优秀事迹材料申报要求:各学院(部)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五、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16:00。 六、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方式:所有稿件由学院(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请注明院(部)、发件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瑞电子邮箱:wangrui@suda.edu.cn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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