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的通知》(学字【2018】99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学字【2019】19号)等精神,经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拟准予立项和培育的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主持人 | 学院(部) | 备注 |
1 | “家”文化工作室 | 孟玲玲 | 敬文书院 | 立项 |
2 | “紫藤花开”生涯工作室 | 刘海 |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立项 |
3 | 传统文化育人工作室 | 胡萱 | 文学院 | 立项 |
4 | “网思园”工作室 | 甄勇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立项 |
5 | “花儿”阳光心灵工作室 | 徐娜 | 金螳螂建筑学院 | 立项 |
6 | “卓越领航”学风建设工作室 | 龚呈卉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培育 |
7 | “明日之师”学生发展工作室 | 陈贝贝 | 教育学院 | 培育 |
8 | “青年E+医”辅导员工作室 | 黎春虹 | 医学部 | 培育 |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电话:0512-67163027)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