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71号 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6〕3号)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26年度获评本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在校学生。 二、遴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内部初审、材料打磨与申报指导,优先选取事迹典型、感染力强的学生案例,精心打磨文稿,严把内容真实关、文字质量关,择优推荐上报。 各学院(部)择优报送本科生案例1—2名,其中医学院报送2—4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择优报送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案例1—2名,其中医学院报送2—4名。 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一)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应包含姓名、民族、政治面貌、院校专业、入学年份等基础信息;按奖学金、荣誉称号、学科竞赛层级排序罗列校级及以上奖项(标注全称,从高到低排序),辅以科研成果、量化事迹,真实突出个人优势。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个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 (三)事迹材料 采用人物通讯体裁,真实记述学生学业科研、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成长事迹。立足1—2个典型小故事细化刻画细节,深挖成长内核,杜绝素材堆砌、空洞抒情、虚构夸大。文风简洁有文采、结构匀称、详略得当,主题积极励志,具备榜样示范和宣传感染力。文中英文内容须标注规范中文译文。总字数不超过150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是否公开宣传应征得本人同意。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事迹材料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li123@suda.edu.cn。事迹材料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学生姓名+文章标题+本科生(研究生)国奖(国励)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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