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9】66号

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爱心助学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3号)、《关于印发<江苏福彩爱心助学“12512”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办﹝2011﹞2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今年将继续在我校实施爱心助学资助活动。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江苏省福彩爱心助学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国家,诚实守信,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2、资助对象:

    2019级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江苏籍本科学生。

    3、资助金额:

    每人3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农业银行办理爱心卡,每月将此笔资助款直接打至受助同学卡中。

    4、分配指标:

    苏州大学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5、评定时间及操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请注意查看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填报《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3)各学院(部)于10月14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一式两份)及《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qgu@suda.edu.cn

    (4)学校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五天。

    (5)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

    6、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的宣传力度,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部)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申请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申请理由必须能够详细说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字数应达200字左右);汇总表中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否则影响学生办理农行爱心卡;院系评审意见须对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在校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作综合评价。

    (3)各学院(部)应认真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学生工作部(处)
2019-10-08 15:55:26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徐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