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8】97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同时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5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的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汉族,××年×月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级学生。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2、照片提供

提供照片两张,要求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生活照动作可以比较随意、放松些,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以.jpg格式存放。

3、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导师、同学或学校部门)行文。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不要超过18个汉字。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4、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院(部)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二、优秀事迹材料申报对象:苏州大学2018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数量:各学院(部)推荐1-4篇。

四、优秀事迹材料申报要求:各学院(部)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五、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六、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方式:所有稿件由学院(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请注明院(部)、发件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电子邮箱:wangrui@suda.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