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0】63号

各学院(部):

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流程,学生经学校向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提出申请,银行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拟贷款学生需与银行、学校签订借款合同。为顺利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时间:2020年10月13日(周二)13:30。

二、签订人员:2020-2021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拟贷款学生。

三、签订地点:本部逸夫楼327教室。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件提供的拟贷款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准时到会参加。拟贷款学生需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及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二)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约的,请于10月12日(周一)前由各学院(部)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一清   联系电话:67169512。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09-28 11:18:15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徐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