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5﹞68号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院(部)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名单申报
请各学院(部)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于2025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文雯、朱学森,联系电话:67163015,电子邮箱:xszhu@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