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5〕74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铸魂逐梦”工程,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根据《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0号)、《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符合评优要求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上述相关文件要求。

二、评选名额

以各学院(部)参评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如下:

三好学生:6%;

优秀学生干部:5%;

三好学生标兵:0.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0.1%;

先进班集体:苏州医学院0-4个,其他学院(部)0-1个;

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要求

各学院(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程序

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xg.sams.suda.edu.cn)进行申报。相关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与校设奖学金评定工作保持一致。

四、评选注意事项

(一)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可兼得。

(二)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五、风险提示

请各学院(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优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开展评审,确保无破格推荐,无安全稳定风险。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11月28日17:00前。

2.报送要求:纸质材料须经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华丰楼3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utingyu@suda.edu.cn。

(三)联系人:刘婷玉、贲可钱;电话:67169512。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优名额.xlsx

附件2: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xlsx

附件3: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