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5﹞76号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辅导员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学校优秀研究生中选聘苏州大学辅导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我校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3.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恳踏实,形象良好;
4.在研究生或本科学习阶段,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6.熟悉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7.身心健康,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工作,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等问题。
二、选聘期限
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
三、选聘计划及程序
(一)第一阶段:学院(部)报送需求、学校审定选聘计划(10月30日-11月7日)
专职辅导员师生比低于1:200的缺编学院(部)可报送选聘需求,原则上每院0-1名,苏州医学院可报0-4名。请各学院(部)于11月3日(星期一)前将《苏州大学辅导员助理需求表》(附件1)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报送指定邮箱。
学生工作部(处)将结合各学院(部)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学校的选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二)第二阶段:学院(部)组织选拔与确定拟聘人选(11月8日-14日)
经学校审核同意选聘计划的学院(部)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组织选拔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本人须征得导师同意),并在学院(部)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第三阶段:学校审核与备案
各学院(部)于11月17日(星期一)前将《苏州大学辅导员助理信息登记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辅导员发展指导办公室(本部华丰楼302-1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rluo@suda.edu.cn。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严格规范选聘程序,确保过程公开、程序严谨、人选胜任。
2.各学院(部)负责辅导员助理的日常管理、任务安排与工作指导,每月对其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任务完成质量与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核发岗位津贴。
联系人:罗丙蕊,联系电话:0512-6716372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