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5〕8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苏大委研〔2025〕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均具备申请资格(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1.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12000元/生/年。
博士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一等奖学金16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3000元/生/年;
一等奖学金9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70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4500元/生/年。
三、评定程序
1.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在评审前予以公布,作为评审工作的依据。
2.符合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如实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步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材料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5年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2)纸质盖章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纸质盖章版;
3.《202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
4.《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附件4)Excel版和纸质盖章版;
5.如有应参评但未获奖的学生,请各单位同步填写《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未获奖名单》(附件5)Excel版和纸质盖章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华丰楼30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li123@suda.edu.cn,联系人:曹文雯、李岚,6716301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