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39号 各学院(部): 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面不断扩大。为保证该贷款持续有效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23号)要求,决定在201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离校前开展毕业信息确认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增强毕业生主动了解政策,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意识。告知学生如有违约会影响其诚信记录,并在今后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产生不良影响。详细内容可参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附件1),或者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在“政策法规”栏目中点击下载此手册。 2、获贷毕业生请于 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核改并告知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在开行业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3、各学院(部)确认获贷毕业生完成上述两项内容后,请于6月8日前安排专人赴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分发给贷款毕业生签字(按手印),最晚于6月15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4、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的获贷学生方可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5、获贷毕业生名单已发至各学院(部)相关负责老师邮箱,请及时查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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