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42号 各学院(部): 我校201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基本结束,现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等材料的打印、盖章与发放工作阶段,具体事项如下: 1、确认所有学生信息无误后即可打印贷款手续办理的相关材料。本次生源地贷款办理仅需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管理系统中的贷款证明不需打印),请以院(部)为单位(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于6月15日(周五)前完成《申请表》的打印工作并将表格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发放给贷款学生; 2、告知学生:以前年度已经办理过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直接持《申请表》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手续;首次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必须持《申请表》到其毕业中学或者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政府部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由高中或地方政府部门在《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单位”第一栏“高校盖章”的左侧加盖公章,以示证明,此后学生可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开行贷款手续。办理贷款手续时除两份《申请表》,另需携带学生证、本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复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表》的打印需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4、未尽事宜请咨询杨老师:6716951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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