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52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将我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别通道”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每一位被我校录取的无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并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预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特别通道”办理对象: “绿色通道”针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生活费的特别困难学生或者只能承担部分学费、生活费的困难学生开通; “特别通道”针对因家乡突发自然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 二、“绿色通道”、“特别通道”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一楼、本部理工大楼一楼。 三、“绿色通道”、“特别通道”办理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表1)或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绿色通道”、“特别通道”申请; 2.各学院(部)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了解初步情况后,告知或带领其前往校长接待处的“绿色通道”、“特别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工作部(处)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后,为其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别通道”手续,并将办理情况录入数字迎新系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持学生处开具的联系单再到财务处、宿管科等现场工作站办理学费、住宿费缓交等相关手续; 4.对于已办理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在报到当天将“贷款受理证明”等材料交至“校长接待处”,学校根据情况提供回执。若新生开学当天未上交“贷款受理证明”,请各学院(部)在 四、工作要求: 1.“绿色通道”、“特别通道”是我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已随录取通知书寄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手册,并于8月中旬开通“绿色通道”、“特别通道”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0512) 67169512、67163015。各学院(部)在新生入学接待过程中要加强对国家资助政策和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安排专人做好新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3.各学院(部)要全面、详细地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特别关注和重视重灾区以及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材料,走访特困学生,为开学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 五、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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