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340

各学院(部):

    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面不断扩大。为保证该贷款持续有效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17号)要求,决定在201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离校前开展毕业信息确认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增强毕业生主动了解政策,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意识。告知学生如有违约会影响其诚信记录,并在今后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产生不良影响。详细内容可参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附件1),或者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在业务政策栏目中点击下载此手册。

    2、获贷毕业生请于524前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修改、补充和毕业确认申请。进入网站后建议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按钮,密码为生日八位数字(年月日)。进入系统后,要认真学习各项内容,并在个人信息变更项中进行信息的核对、修改和补充(尤其是学院全称、学号等),同时务必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项中进行申请。学生信息补录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学生基本信息如有变动,也应按要求修改。

  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核改并告知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在开行业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3、各学院(部)确认获贷毕业生完成上述两项内容后,请于68日前安排专人赴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分发给贷款毕业生签字(按手印),最晚于614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4、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的获贷学生方可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5、获贷毕业生名单已发至各学院(部)相关负责老师邮箱,请及时查收。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pdf 538 (KB)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13-05-06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