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3】73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展开,现将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各项助学金评定、助学金年度汇报等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1、减免对象: 苏州大学在校籍全日制非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且欠费的学生; 2、减免等级及金额: 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3、学费减免形式及流程: (1)通过《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操作; (2)分配名额及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附表1); (3)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本人直接进入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苏州大学 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表现及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评议,经学院(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学院仅需汇总打印《苏州大学 学年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10月18日前提交学生处审定。《苏州大学 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不用打印。 (4)评定时间: 4、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重点关注困难学生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双双下岗,特别关注因突发自然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院(部)预先做好欠费学生前期的信息收集、了解等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减免的转划工作; (3)学费减免金额由财务处直接冲转本学年学费,不作现金兑现。如对交清或已交部分学费的学生而言,减免金额也由财务处直接冲转下学年学费。 二、非2013级新生的各项助学金评定: 本学期助学金评定项目:“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华昌助学金”、“安洁科技助学金”、“教服(东吴)奖助金”。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国家,诚实守信,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2、评定对象: “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为2011、2012级困难学生;“华昌助学金”、“安洁科技助学金”、“教服(东吴)奖助金”为2010、2011、2012级困难学生;“教服(东吴)奖助金”为苏州大学教服集团2013年在我校新设的助学金,资助我校贫困学子每人每学年5000元,每位获助学生将以苏大教服实习生身份到苏大教服集团下设的相关工作岗位参加勤工助学。 3、操作流程: (1)由学生登录《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苏州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院(部)审核; (2)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并经学院(部)评议小组审核后,由学院(部)相关老师负责汇总,并打印《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情况统计表》及《苏州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苏州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纸质《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 4、助学金评定时间: (1) (2) (3) (4) 5、注意事项及要求: (1)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表1)。 (2)请老师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助学金名称”并要求将“助学金名称”填写准确后再统一打印。 三、助学金汇报: 1、本学期助学金汇报对象: 所有目前在校,且获得过2012-2013学年“黄乾亨助学金”、“周文轩助学金”、“华昌助学金”、“安洁科技助学金”、“盈昱助学金”、“福彩12512助学金”、“浙商银行助学金”、“隆力奇助学金”、“葛爱兵助学金”、“新海宜助学金”、“社会帮困助学金”、“中信银行园区支行助学金”的同学。汇报名单请详见(附表4,共计12个SHEET)。 2、汇报流程: 受助学生本人手工填写《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附表2),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辅导员汇总《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附表3)。纸质《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手写,一份可以复印)及《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 3、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感受(字数1000—1500); 4、通过以上各项助学金的评定和汇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继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组织受助学生开展文明礼仪、感恩诚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5、根据协议要求需要进行年度汇报的助学金,受助学生经复审合格者可继续获助,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获助资格,缺额名额由学生处统筹再分配,新推荐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被取消获助资格的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由本人提出书面说明,由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学生处统一报送资助者备案; 四、自强之星主题教育活动: 1、请学院(部)于 2、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根据要求做好“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事迹要有亮点、特点,如科研成果、社会工作贡献突出,助人为乐精神感人,勤工助学、公益活动成效突出等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先请各学院(部)负责修改、审核后,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处与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五、附件材料: 附表1《苏州大学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各类助学金分配表》 附表2《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 附表3《苏州大学 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 附表4《苏州大学助学金汇报名单汇总表》 附表5《苏州大学2013年度本科生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杨燕老师 联系电话:67169512 电子邮箱:yanyang@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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