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5】55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同时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5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中国共青团员,××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级学生。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2、事迹正文
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3、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院(部)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二、优秀事迹材料申报对象:苏州大学2015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数量:各学院(部)2015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校学生每人1篇。
四、优秀事迹材料申报要求:各学院(部)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五、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
六、优秀事迹材料申报方式:所有稿件由学院(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请注明院(部)、发件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磊兴 电子邮箱:wuleixing@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