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划拨2015-2016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资助经费的函》通知精神和新教内学【2014】18号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核同意,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汇总,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公示期7天)。对公示受资助学生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学生工作(部)处209办公室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肖元何

 联系电话:67951621    邮箱:xiaoyuanhe@suda.edu.cn


附件 公示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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