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7﹞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部)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沙钢钢铁学院孔川同志为我校参加“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6日前与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67168617。
学生工作部(处)
2017-02-28 08: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