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5〕92号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根据《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18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5〕7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24年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学校评选环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议
1.时间:11月17日(星期一)——11月21日(星期五)
2.组织实施:线上评议
3.评议过程:学校随机抽取申报人员所辖年级的30位学生填写《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学生评议问卷》,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为学生测评结果。
二、院(部)评议
1.时间:11月17日(星期一)——11月24日(星期一)
2.组织实施: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党(工)委自行组织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10人,并于11月25日(星期二)12:00前,将不少于10份的《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表》(附件2)及《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最终评分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辅导员发展指导办公室(本部华丰楼302-1办公室),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brluo@suda.edu.cn,联系人:罗丙蕊,联系电话:0512-67163722。院(部)评议最终得分计算不需扣除最高分以及最低分。
三、现场答辩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要求:
申报人员围绕2024年度本人所带年级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结合PPT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4分钟。陈述完毕后接受评委团提问并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
3.与会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有关职能部门
4.组织实施:
(1)同行评议:学生工作部(处)从全校辅导员中选取代表组成同行评议小组,进行现场评分。
(2)部门评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部门评议小组,进行现场评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