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7】39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辅导员开展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

    二、录入对象

    我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具体界定详见附件2)。

    三、操作程序

    1.辅导员账号信息导入

    操作人员:我校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1日

    具体操作:管理员根据指定账号和密码,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学校登录”界面登录,在后台“批量导入辅导员信息”栏目下载并填写模板文件,为本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设定登录账号(辅导员身份证号码)和初始登录密码,保存后上传文件,批量导入辅导员账号信息。

    2.辅导员个人信息录入

    操作人员:我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

    具体操作:辅导员根据设定的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sudafdy,登陆后务必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

    3.辅导员信息审核

    操作人员:我校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22日

    具体操作:我校系统管理员在后台“待审核辅导员信息”栏目中对辅导员提交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位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认真阅读《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附件3)中的《具体操作指南》和《用户使用手册》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特别提醒:

    (1)人事代理编制类型请选“劳务合同”;

    (2)工作经历请按照工作单位、职务的变动逐条录入;

    (3)学历学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项需按照演变情况逐条录入。

    2.本次信息录入后,学校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

    3.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本科生辅导员请与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卢永嘉、罗丙蕊;联系电话:67168617。

    研究生辅导员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严明;联系电话:65225391。

    特此通知。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doc (873.0K)   
2.教育部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docx (11.46K)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pdf (14.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