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6号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和“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且符合《通知》规定的推荐要求。
推荐名额:请各单位深入挖掘,推荐表现突出的0-1名学生参加评选,苏州医学院可推荐0-2名。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三、申报材料
1.被推荐人事迹材料(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
2.被推荐人事迹简介。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
3.被推荐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如有其他事迹佐证材料,请另行汇总为一个PDF文档。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证件照1张,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1张,要求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5.根据申报实际,填写提交《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附件1)《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和推荐内容真实可靠、推荐工作公开透明。
2.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相关推荐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PDF文档、电子照片2张),邮件以“单位名称+推荐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tianyu1234@suda.edu.cn。联系人:季鹏飞、田毓,联系电话:0512-67163027。
学校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通知》原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