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19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苏大学〔201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26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5%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省级以上荣誉。

(四)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为学校、学院(部)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七)评选期间仍处在受处分期的,不得参加评选。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部)在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评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要求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批。

(二)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期毕业者;

3.不能按期获得学位者。

五、风险提示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确保无破格推荐,无安全稳定风险。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26515日(周五)前报送《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部)党委(党工委)公章后交至华丰楼304室,电子版材料《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钰琛;联系电话:0512-67169512;邮箱:liyc@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苏州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