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4〕26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苏州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预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5%;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省级以上荣誉;

(四)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为学校、学院(部)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注意事项

(一)学生评选期间仍处在受处分期的,不得参加评选;

(二)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2.不能按期毕业;

3.不能按期获得学位。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二)在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评选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填写《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苏州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2)

2.《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苏州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4月30日17:00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yc@suda.edu.cn,纸质版材料须学院(部)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后交至华丰楼309室。

七、风险提示

请各学院(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奖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优秀毕业生评审,确保无破格推荐,无安全稳定风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钰琛;联系电话:0512-67164161;邮箱:liyc@suda.edu.cn。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xls

苏州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