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4〕32

各学院(部):

为促进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研修,根据《苏州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28号)、《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29号)和《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补充规定》(苏大教〔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参加一个月(30天)以内出国(境)交流项目(含线上及线下项目),出国(境)时间在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期间(以护照类信息为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曾获得学院(部)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4.在校期间获得的出国(境)专项经费资助次数未达两次者。

5.学生须在“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http://aff.suda.edu.cn/)”完成返校流程审批后申请经费资助。

三、资助标准

1.线上项目

(1)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一个月(30天)以内的各类境外线上学习交流项目(不包含原线下项目因疫情暂转线上学习的情况);

(2)线上项目学习时长不低于34学时(以项目高校提供的正式成绩单等官方材料为准);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进入我校后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30﹪;

(4)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次。

2.线下项目

(1)参加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自行联系赴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境)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学籍者;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进入我校后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30﹪;

(3)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次。

同一年度、同一交流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经费资助。

四、材料提交

1.线上项目

(1)《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2)《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苏州大学学生成绩单;

(4)项目高校出具的官方正式成绩单;

(5)所获奖励或荣誉证书。

2.线下项目

(1)《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2)《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苏州大学学生成绩单;

(4)所获奖励或荣誉证书;

(5)护照首页及带有出入国(境)的日期页。

五、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并报各学院(部)初审,学院(部)初审后将拟上报名单在学院(部)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5月15日(周17:00前按线上、线下项目分类汇总学生材料后,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邮箱,逾期不予补报。

2.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结合学生申报情况、境外交流项目所需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资助名额并报校领导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资助。

联系人:顾雁飞朱学森,电话:0512-67169512,邮箱:xszhu@suda.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原文。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