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的通知》(学字【2018】99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学字【2019】19号)等精神,经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拟准予立项和培育的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电话:0512-67163027)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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