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4﹞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申请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请各学院(部)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梳理欠缴学费学生,加强政策宣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6-8月集中强化申请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履约践诺,加强对“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确保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科生每生每年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具体政策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4版)》(附件1)。
二、扎实做好贷款受理准备工作
(一)江苏籍首贷学生
1.学生申请。需要新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月13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学院(部)审核。6月15日前,请各学院(部)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并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特别注意:(1)审核学生贷款资格,避免非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2)确保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一致;(3)仔细核对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贷款信息和联系信息等,确保数据准确无误;(4)向申请学生强调不可向多家承办行重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系统录入。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部)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4.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部)公章,于6月20日前送至华丰楼304办公室。
(二)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请各学院(部)告知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雁飞、朱学森,电话:67169512,邮箱:xszhu@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