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8】83号 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辅研[2018] 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质量,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选送优秀论文参加“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论文须未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及其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详实。 3.论文要有所创新,遵守学术规范,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论文报送 1.请有意参评的老师于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参评论文连同《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3)、《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brluo@suda.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评论文”,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华丰楼308办公室)。联系人:罗丙蕊;联系电话:67163027。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推荐2篇优秀论文报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江苏省教育厅。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本次论文评选拟设省级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评审结果将会在微信公众平台“江苏高校辅导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推选出10篇论文报送至《高校辅导员》编辑部,参加2018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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