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70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苏大学〔2019〕68号)及捐赠单位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苏州大学“奋进远航”奖助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拟资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为2022级五年制专业、2023级四年制专业本科生,已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含研究生支教团),预计2027年6月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2.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推荐名额 全校总名额18名,各学院(部)限推荐0—1名。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书面申请; 2.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院(部)认定工作组开展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3.学院(部)将初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4.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拟定拟获奖名单并报送捐赠单位审核; 5.经捐赠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做好捐赠类奖助金评审推荐工作,评审结束后,请按要求汇总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苏州大学“奋进远航”奖助金学生资助情况排摸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苏州大学“奋进远航”奖助金学生资助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部)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文雯、李岚,联系电话:67163015,电子邮箱:lli123@suda.edu.cn。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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