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学校启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时,我单位有部分固定资产因达到报废条件无法使用,未在国资管理系统登记。根据学校处置固定资产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核实。
详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可提交实物的拟报废固定资产 22 件,原值 75900 元。
我单位可提交实物的拟报废固定资产中设备类固定资产 22 件,原值 75900元;家具类固定资产 0 件,原值 0 元。
(二)无法提交实物的拟报废固定资产 216 件,原值 1641278 元。
因 办公室搬迁、机构调整 等原因,我单位无法提交实物的拟报废设备类固定资产 103 件,原值 889523 元;家具类固定资产 113 件,原值 751755 元;
如有异议,请于4月24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67160513。
附件:拟报废固定资产核实情况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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