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85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苏大学〔2019〕68号)文件和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协议相关内容,现开展2023年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年级: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参评学院:文学院、传媒学院、社会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王健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奖项设置
年度奖励本科生36名,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人/年。(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注:该项奖学金与苏州大学其他捐赠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三、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GPA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苏州大学校设奖学金其他基本参评条件;
5.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全国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
(2)积极参加轨道交通志愿类活动,有意愿加入苏州轨道交通并贡献力量者;
(3)担任学生干部者。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阶段
12月12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以个人申报的方式,向学院(部)填写并提交《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阶段
12月20日前,各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12月21日17:00前,各学院(部)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申报学生,统计并填写《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三)审核阶段
12月下旬,学生工作部(处)会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各学院(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报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上述电子材料(附件2和3)请于12月21日17:00前发送至kqben@suda.edu.cn邮箱,纸质材料交至华丰楼309室。
六、风险提示
请各学院(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奖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奖学金评审,确保无破格推荐,无安全稳定风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贲可钱,联系电话:67163015,电子邮箱:kqben@suda.edu.cn。
附件1: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本科生).docx
附件3:苏州大学“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国内合作发展处
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