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5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和《深入推进江苏省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在全校培养一批辅导员名师和优秀骨干,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和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聚焦辅导员工作职责或日常工作内容的某一领域设立工作室,包括但不限于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高质量升学与就业、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等,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室名称自行拟定,应简洁有力,突出方向与特色,直指育人核心。
二、申报条件
各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10人。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主持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
(二)工作基础良好。主持人所在学院(部)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
(三)队伍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年龄结构、研究专长、职务职称等分布合理,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含)以上人数占比不低于80%,且吸收跨学院(部)辅导员不少于40%,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以内的可加入工作室跟岗学习,但不计入正式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吸纳校内相关专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专家和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团队工作。
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作经验丰富。主持人须为校内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副书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二)工作能力突出。主持人积极参与所在学院(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育人项目设计、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团队培养建设等方面已形成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工作品牌和典型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
(三)研究能力较强。主持人在高校思政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研究能力较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校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2.作为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三)参与市厅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论文;
4.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正式出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著作。
(四)已获评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再参与申报。
三、工作室数量与资助
根据工作规划,未来3年内每年立项支持10个左右辅导员工作室,工作2年以上的辅导员全部进入辅导员工作室。2026年拟立项工作室数量与资助情况如下:
(一)遴选数量:10个左右。
(二)资助标准:立项后每个工作室可获得1万元经费支持;获评“优秀”等第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费情况等持续支持。
(三)建设周期: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建设任务
(一)创新建设机制。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制定建设方案、中长期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队全体会议,研究工作室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开展工作交流研讨。
(二)培育人才梯队。主持人负责组建工作室团队,打造专业化、跨学科、重实效的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确定团队成员任务分工,为团队辅导员开展个性化成长指导。针对辅导员素质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塑造优秀团队。
(三)打造工作精品。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开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转化形成有实效、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四)加强示范引领。工作室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在校内外积极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成果,如举办工作坊、专题研讨、观摩调研等,打造辅导员能力提升共同体。
五、管理考核
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相应工作办法管理,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六、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根据申报要求,自行申报。
(二)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进行评定,对政策、条件、平台、经费等具体保障措施作出说明,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三)学校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确定工作室立项名单。
遴选工作坚持培优选优、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辅导员名师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申报。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工作室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
(三)注重总结,打造特色。各工作室要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突出重点、凝炼特色、培育品牌。
(四)材料清单
1.《苏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
2.《苏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
3.佐证材料。凡申报书中提及的所获荣誉和各类成果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通知、论文等。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苏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两份、《苏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均需加盖学院(部)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处)辅导员发展指导办公室(本部华丰楼30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工作室名称】+学院(部)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同步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zhou@suda.edu.cn。联系人:罗丙蕊、周彤,电话:0512-6716372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