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4〕33号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根据《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暨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2-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不含学院(部)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二)考核内容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1.专职辅导员认真总结2022-2023年度工作,如实填写《苏州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仅填报2022-2023年度所参与培训、科研及获奖情况)。
2.学院(部)分管领导根据专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其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在《考核表》上填写考核等第并签字盖章,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请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苏州大学2022-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分别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第二阶段: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
1.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从考核优秀的专职辅导员中推荐参评学校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的人选,推荐名额:
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由学院(部)推荐0-1名(苏州医学院推荐名额为0-2名);
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由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0-1名(苏州医学院推荐名额为0-2名)。
确定参评的专职辅导员围绕本人所带年级学生工作,在认真总结2022-2023年度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学院(部)党(工)委出具辅导员党风廉政、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并盖章。
2.推荐条件
学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且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3.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由学生评议、院(部)评议、同行评议、部门评议组成,校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小组将根据评议情况确定评选结果并公示。
三、相关安排与要求
1.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苏州大学2022-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本科生辅导员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本部华丰楼308办公室),联系人:迪丽湖玛尔,联系电话:0512-67163027,研究生辅导员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本部蕴秀楼411办公室),联系人:季鹏飞,电话:0512-65223905;电子版统一以“学院(部)+辅导员考核暨评选”命名,本科生辅导员发送至邮箱:dilihumaer@suda.edu.cn,研究生辅导员发送至邮箱:pfji@suda.edu.cn。
2.学校评选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及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