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6﹞50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苏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大学〔2026〕4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 1.申请资格。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在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特殊学制学生按所修课程层次参与对应学段评定,原则上入学第六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 2.申请条件。请对照《苏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大学〔2026〕43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各学院(部)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9月15日前)。符合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实填写《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部)评审、公示(9月23日前)。各学院(部)对照评审办法开展材料初审,结合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评审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须将《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附件5)与拟推荐名单一并报送至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审定、公示(10月14日前)。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报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四、材料申报及提交要求 1.请各学院(部)务必按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6)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报。 2.9月23日(周三)前,各学院(部)须严格审核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华丰楼309),电子表报送至邮箱xszhu@suda.edu.cn: (1)《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3)学生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附件5)。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曹文雯、朱学森,联系电话:67163015。 特此通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