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4〕39号

各学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根据《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18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暨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22-2023年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学校评选环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议

1.时间:5月20日(星期一)——5月27日(星期一)

2.组织实施:线上评议

3.评议过程:学校随机抽取申报人员所辖年级的30位学生填写《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学生评议问卷》,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为学生测评结果。

二、院(部)评议

1.时间:5月20日(星期一)——5月29日(星期三)

2.组织实施: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党(工)委自行组织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10人,并于5月29日(星期三)16:00前,将不少于10份的《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表》(附件2)及《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最终评分表》(附件3),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本部华丰楼308办公室),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dilihumaer@suda.edu.cn,联系人:迪丽湖玛尔,联系电话:0512-67163027;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本部蕴秀楼411办公室),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pfji@suda.edu.cn,联系人:季鹏飞,联系电话0512-65223905。院(部)评议最终得分计算不需扣除最高分以及最低分。

三、现场答辩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要求: 

申报人员围绕2022-2023年度本人所带年级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结合PPT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陈述完毕后接受评委团提问并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分钟。

3.与会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有关职能部门

4.组织实施:

(1)同行评议: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从全校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中选取代表组成同行评议小组,进行现场评分。同行评议最终得分计算不需扣除最高分以及最低分。

(2)部门评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部门评议小组,进行现场评分。

特此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表.docx

苏州大学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院(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评议最终评分表.docx